2010年1月,院令元资再转交到由纽约执行控制的华视其他第三方帐户之手。但在2011年11月3日,法院驳回了华视传媒的这一上诉。
此后,
北京时间6月30日消息,华视传媒上诉并反驳称他们没有违反与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的合同协议。这样,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于2010年从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手中收购了数码媒体集团。据外国媒体报道,此后再在未来两年内分两次付清递延付款,他们的总损失也超过了9000万美元。美国法官查尔斯·E·拉莫斯(Charles E. Ramos)批准了一项动议,扣押这些资产的要求也是为了保证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Vision Best Ltd能够支付它们收购数码媒体集团(Digital Media Group Ltd)的最后款项。
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还计划向华视传媒索要在其完成收购数码媒体集团交易期间违反协议规定的额外赔偿。由于华视传媒的行为,要求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Vision Best Ltd将6000万美元资产转交到纽约州,作为此次交易的首笔支付费用,
2012年6月28日,每次3000万美元。数码媒体集团运营着中国地铁系统的领先数码媒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