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称,易日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由于尚未聘请到首席财务官和审计机构,内深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出否,无法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暂停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第 13.1.1 条第 (七)项 “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上市无码科技
7 月 1 日消息,暴风暴风集团对外发布公告称,集团今起交所将做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第 13.1.8 条 “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 13.1.1 条第 (七)项情形的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个交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易日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内深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