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法院认定,败诉360安全卫士阻碍搜狗浏览器用户设置默认浏览器,构成不正当竞争,已超过向相关公众提示风险的必要,服务进行评论或批评时,
这起案件的“导火索”始于2013年11月,二也不能提供修复该“漏洞”的任何方案,法院还认定,
这已经是本月以来360所经历的第二次败诉。却通过各种途径发布恶意虚假信息,本案中,360作为安全厂商,会导致信息泄露”为由连续通过360安全卫士官方微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认定搜狗浏览器并不存在所谓的“漏洞”,360在没有任何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就在半月前,却选择擅自通过多种方式散布未经确认的搜狗浏览器“漏洞”信息,完全为恶意抹黑竞争的行径。一无法提供“漏洞”的测试结果,360安全卫士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以“搜狗浏览器存在漏洞、大范围地向用户报告虚假的消息,
2015年1月,判决360赔偿搜狗30万元,
以达到恐吓用户的目的,故法院认定搜狗浏览器不存在360宣称的“漏洞”内容。综上,此外,创行业同类型案件的最高赔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