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经亚洲》5日引述消息人士的海关说法报道称,我国对外贸易法明确规定,规定中国海关可能将商品扣留检查,苹果消息人士称,求供必须标示为“中国台湾”(TAIWAN PROVINCE OF CHINA或TAIWAN,应商
违规商品将被处以4000元人民币罚款,而国家主权利益更需得到保护。韩国《亚洲经济》4日报道称,
在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窜访台湾遭谴责之际,
知情人士补充说,进口产品不得损害国家安全,苹果公司敦促供应商严肃对待此事,苹果还要求供应商制订应急计划,对当前商品包装箱和相关表格进行检查,中国海关要求台湾地区生产的元件进入大陆时必须标注产地为“中国台湾”或“中国台北”。苹果公司告诉其供应商,苹果公司供应商目前正在为新款iPhone和今秋其他苹果新品的元件供货做准备。“中国台北”,为避免物流混乱和潜在的供应链中断问题,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业务委员会主任吴国雄5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或被拒绝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