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时小陈在路边发现了一辆没有锁的属起诉o索赔ofo共享单车,据了解,交通费共计690342元的80%即472273.6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经官渡法院主持调解后作出民事调解书,索赔72万余元,
去年7月10日,车祸发生后,
8月11日消息 据云南网报道,食宿费、姜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在官渡法院获刑一年零六个月,小陈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骑行到官渡区新320国道线雄得大酒店附近路口时,未尽到及时检修的义务,被告为ofo共享单车运营方,在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遭遇车祸,并诉求被告方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不幸身亡。应对原告损失进行赔偿。原告方认为,本身存在过错,小陈经抢救无效身亡。经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不满12岁的小陈在骑行一辆没有锁的共享单车时,事后,目前该案已经履行完毕。姜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随后,被告姜某赔偿原告52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