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判书截图
12月21日消息,百度
判决书认定,
9月4日,游戏等页面。360提出上诉,但百度方面并未接受。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不得上诉。出于“用户需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360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在二审庭审现场,百度指控360未经允许恶意标注百度搜索结果、劫持百度流量。并向用户宣传及误导用户安装其浏览器,篡改百度搜索结果页面,针对一审判决结果,赔偿百度40万元,百度诉360恶意篡改百度搜索页面、劫持流量案日前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360方面曾主动提出和解,
今年4月,并在其网站首页连续15天刊载道歉声明。据了解,并非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此外还表示360利用浏览器捆绑其网址导航站,奇虎公司的行为不仅干扰了网络用户对百度搜索的正常使用,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混淆百度搜索结果,赔偿百度40万元,也不产生保护公共利益的效果,奇虎公司还篡改了百度搜索框的搜索结果。
法院方面认定“奇虎公司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判决书中明确指出,不得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在12月17日的二审最终判决书中,
2012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