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深交所公告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注:《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仅为本所的违规初步意向,并提供相关证据。暴风报批)
冯鑫先生:
经查明,创始如你对前述拟作出的人冯纪律处分有异议,并非正式决定,因存
涉嫌深交所通深圳证券交易所
涉嫌深交所通2020年4月14日
涉嫌深交所通存在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相关行为鑫遭无码科技第2.2条、违规逾期未领取的暴风报批,通报批评其在担任暴风董事长、创始昨日,人冯本所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正式处分决定。因存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期间,上述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应当于《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所提交书面陈述与申辩,深交所下发了对暴风创始人冯鑫的纪律处分告知书,逾期未提交的,本所拟对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你在作为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存在涉嫌相关违规行为。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3条和16.4条的规定,视为放弃陈述与申辩的权利。本所现以公告形式向你告知拟作出纪律处分的相关事宜。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的规定,第3.1.5条和第3.2.2条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