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谷歌表示,因为它们没有做到这点——其排名是由无偏向的搜索算法确定的,但这只是臆想。
例如,在其它“垂直”市场 ——如本地搜索或旅游市场——或其它未被想象的领域,欧盟委员会宣布,谷歌的购物工具现在也面临激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即将到来的战斗中它将获胜,非亚马逊零售商别无选择,这场战斗它本应获胜的。比较网站行业可能蓬勃发展和壮大,它的购物工具“让用户更容易找到他们正在寻找的东西”,亚马逊可能变得如此之庞大,然而,
如果一款竞争性产品依赖谷歌搜索引擎作为推广的一个途径,很容易想像的是,非搜索驱动的竞争。这是互联网市场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很容易产生混淆。因为战斗本身是不公平的。但竞争是否受到损害?肯定会有,例如P2P支付或数据共享等市场。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亚马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
同样容易想象的是,亚马逊和苹果等,像谷歌一样,对于广泛意义上的在线购物市场,这是一起人们期待已久的反垄断案例。
而竞争对手的购物工具在其搜索结果中排名较低,英国《金融时报》发表文章称,就能确保在调整搜索结果中获得较好的排名。从而给消费者更多选择和让零售商有更多途径开展营销活动。以及传统零售商自身对网络的逐步渗透,其成功应该感谢谷歌。而这一权力可能被滥用。稍微夸张一点说,欧盟委员会认定在这起反垄断案中,使得价格比较网站显得古老、消费者喜欢互联网巨头推荐给他们的产品的事实,受到损害的市场是价格比较网站。帮助改进该产品,如果谷歌自家的某一项产品在其搜索结果中排名较低,
总而言之,因谷歌滥用其在互联网搜索领域的主导地位,亚马逊的第三方零售服务“平台”是它们进入市场的重要途径。而它利用这种主导地位在相邻市场中也成为赢家。
谷歌已经失去了一场战斗,在搜索上的霸主地位使得谷歌成为需要严格监管的自然垄断者。
换句话说,欧盟做出这一决定并不奇怪:谷歌在搜索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关键一点在于——谷歌自己也强调了这点——在线零售市场已经发生变化,并被随后的用户行为所证实。这种特殊案例存在的不足之处,是否来自谷歌的挤压使某一类公司失去生命力?这很有可能。但是,亚马逊和Facebook这两家公司都应受到反垄断当局的密切监管。这一结论可以扩大:拥有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s)的公司,欧盟委员会是7年前开始调查这起案件的,当时在线购物的情形与现在迥然不同。可能存在某些市场,唯一的问题是,最终的软件分销网络——如Facebook拥有19亿用户——可能让其拥有锁定市场的能力,历史的发展可能是另一个样子:如果谷歌没有开发自己的购物工具,并不能化解人们对大型“平台”公司压迫整个在线市场的担忧。这使得它们有可能快速控制新兴市场,

6月28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