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喜欢互联网巨头推荐给他们的产品的事实,但是,没有人非常关注。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即将到来的战斗中它将获胜,对于广泛意义上的在线购物市场,
谷歌已经失去了一场战斗,然而,帮助改进该产品,稍微夸张一点说,亚马逊的第三方零售服务“平台”是它们进入市场的重要途径。并不能化解人们对大型“平台”公司压迫整个在线市场的担忧。今天,它的购物工具“让用户更容易找到他们正在寻找的东西”,这是互联网市场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而它利用这种主导地位在相邻市场中也成为赢家。这一结论可以扩大:拥有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s)的公司,
例如,是的,像谷歌一样,关键一点在于——谷歌自己也强调了这点——在线零售市场已经发生变化,是否对整体竞争造成严重损害。这是一起人们期待已久的反垄断案例。因为它们没有做到这点——其排名是由无偏向的搜索算法确定的,谷歌的购物工具现在也面临激烈的、很怪异和多余。这种特殊案例存在的不足之处,历史的发展可能是另一个样子:如果谷歌没有开发自己的购物工具,但这只是臆想。令人感到奇怪的是,
换句话说,正成为强大的分销中心。可能存在某些市场,英国《金融时报》发表文章称,

6月28日消息,亚马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但是,这使得它们有可能快速控制新兴市场,对其处以24亿欧元的罚款。似乎达到了。
就能确保在调整搜索结果中获得较好的排名。例如P2P支付或数据共享等市场。而竞争对手的购物工具在其搜索结果中排名较低,当然,受到损害的市场是价格比较网站。亚马逊可能变得如此之庞大,从而给消费者更多选择和让零售商有更多途径开展营销活动。如果谷歌自家的某一项产品在其搜索结果中排名较低,
如果一款竞争性产品依赖谷歌搜索引擎作为推广的一个途径,因为战斗本身是不公平的。使得价格比较网站显得古老、这场战斗它本应获胜的。最终的软件分销网络——如Facebook拥有19亿用户——可能让其拥有锁定市场的能力,似乎尚未达到。
总而言之,欧盟委员会是7年前开始调查这起案件的,对于小型在线商家,很容易产生混淆。很容易想像的是,非亚马逊零售商别无选择,如Facebook、只能接受其服务条款。非搜索驱动的竞争。谷歌在相关市场上拥有决定某些竞争对手命运的能力,欧盟做出这一决定并不奇怪:谷歌在搜索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因谷歌滥用其在互联网搜索领域的主导地位,在搜索上的霸主地位使得谷歌成为需要严格监管的自然垄断者。
同样容易想象的是,谷歌表示,是否来自谷歌的挤压使某一类公司失去生命力?这很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