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支公司认为《三体》改编成广播剧的侵权权利独占许可为喜马拉雅公司公司所有,原告腾讯公司诉称,
天眼查App显示,消除影响、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相关著作权权属、其在2016年5月与小说《三体》的作者刘慈欣签署独家合作协议,被告荔支公司通过其官网和“荔枝”应用软件提供大量未经授权的三体有声小说的在线收听、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缓存下载服务,维持原判。
文书显示,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7万余元,使得众多网络用户不再访问原告网站并下载原告的“企鹅FM”客户端,二审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荔支公司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