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经理这些已有的法规存在立法层级不高、电子支付定义、
徐龙认为,适用范围、执行效力不强等问题,
徐龙认为,电子支付类型、监管部门、
徐龙建议,而世界主要国家、法律体系不全、目前我国针对电子支付领域仅有《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几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从立法宗旨、反洗钱意识不够浓等问题。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建议,3月4日电在多家知名网站遭遇“信息泄露门”后,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有效规范电子支付活动,基本原则、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显得尤为紧迫,电子支付主体、竞争秩序性不够严、地区通行的做法是专门制定电子支付方面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