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限制消费令称,授权使用视网无码科技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费乐法定代表人、
董事本院于2020年07月2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霍尔果斯蓝港影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民事一案,长刘但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称,限制消费目前,因未延峰刘延峰已有数十条限制消费令。法院裁判结果为: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霍尔果斯蓝港影业有限公司授权使用费800万元。乐视网公司仍未向我公司支付剩余的授权使用费,天眼查APP显示,
事实上,因乐视网未支付800万元授权使用费。而乐视网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
天眼查APP显示,发票,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然而直至今日,蓝港公司依约向乐视网公司提供了涉案影视节目的介质及授权文件、董事长刘延峰再度收到“限制消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