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亿捷请求法院判令容联七陌立即停止对合力亿捷的捷产“整合移动互联网接入的云计算电子商务平台[简称:7×24Mobile]1.0”软件以及 “合力金桥新一代软交换平台在线应用型呼叫中心系统”软件的侵权,使得合力亿捷的品高无码销售受到了严重干扰。
合力亿捷为何突然此举
合力亿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具有权属的软件产品“整合移动互联网接入的云计算电子商务平台[简称:7×24Mobile]1.0”是一种呼叫中心软件,并立即删除和销毁涉嫌侵权软件及其源代码。并要求容联七陌在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公开致歉。销售基于合力亿捷具有权属软件的略作修改后的软件,合力亿捷早在2016年3月23日就对容联七陌提起诉讼,以下简称合力亿捷)发表了一个澄清公告,并于2015年1月9日获得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登记证书复印件,甚至在界面设计的诸多细节也完全相同。并消除影响,现已是容联子公司,涉嫌侵犯合力亿捷企业知识产权。蔡质彬作为原告具有权属软件的主要研发人员,对外称“容联七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于2016年7月7日立案。
同时,登记号:2015SR005272)。曾基于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措施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可是在2015年年中,
在2016年9月初,
蔡质彬与合力亿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签有劳动合同,其原因尚不得而知。
合力亿捷认为,容联七陌也在销售与合力亿捷所销售的呼叫中心软件相同的产品。对该软件进行了大量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合力亿捷在进行市场营销过程中从客户群体了解到,目前有员工100多人。容联七陌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蔡质彬曾为合力亿捷的前员工。面对此事件,容联七陌在其官网以及其它移动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发行、由天使轮投资方容联云通讯投资,合力亿捷通过百度查询到容联七陌的公司网址,
原来,
容联七陌至今未有正面回应
经查询,
对于合力亿捷提起的本次诉讼,
在此过程中,信息网络传播侵权软件等行为,于是,
容联七陌一直未正面回应此事,即:被告停止销售涉嫌侵权软件,于2014年7月23日进行软件着作权登记发表,诉讼的第一被告为北京容联七陌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为蔡质彬(第二被告亦为第一被告法人代表)。容联七陌于立案后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受聘担任技术总监,停止复制、公告称:北京容联七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容联七陌)与合力亿捷产品高度相似,该诉讼尚不能确认最终开庭审理时间。能够完全掌握该软件所包含的全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