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erman在庭上向大家展示了四个设计于iPhone之前的模型,同时也方便携带。苹果律师借此来反驳Sherman此前提出的“苹果做出这样的设计纯粹是出于功能性的考虑”的论点。三星的专家证人Itay Sherman却指出iPhone和iPad的设计并非如此。他们先向Sherman展示了几款当下市面上也采用了矩形圆角设计的手机,而它们的设计都比iPhone要早。苹果曾表示他们的iPhone和iPad是多么地独一无二。之后,Sherman则展示了两款产品--惠普Compad TC1000和Roger Fidler于1994年组装的一个模型机。Sherman指出,用户将主要的产品拿在手里会有一种非常舒适的感觉,
在苹果三星专利中,为此,
对于iPad,他特别指出了苹果的三项设计专利-- '677和'087(iPhone正面屏幕设计)和'889(iPad的外形设计)。
另外,如果将Fidler的这种理念结合到TC1000的正面设计中,
iPad的这个专利不应该得到保护。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无边界玻璃设计( edge-to-edge glass)。在这四款模型机中,